一、引言
国内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研究欺负现象,尤其是校园欺负,且相关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学领域。此后的近二十年中,研究者所采用的欺负内涵、外延、理论框架、测评工具、研究主题等大都源自西方的“bullying”(英语,指力量较强一方对较弱一方重复实施的伤害行为,且受害方无力进行有效防御或反击,Smith,2004)研究。然而,这一内涵在其他语言中难以找到完全对应的词语进行表达。挪威语中将此现象称为“mobbning”(指多个人暴力伤害一个人)(Heinemann, 1973; Olweus, 1978);日语中通常用“ijime”(指通过社会操纵手段对弱者实施的一种间接伤害行为,Morita, Soeda, Soeda, & Taki, 1999)来与“bullying”相对应;意大利语的对应译词为“prepotenza”或“violenza”(指通过身体或暴力方式伤害他人,Fonzi, Genta, Menesini, Bacchini, Bonino, & Costabile, 1999);然而,法语中却找不到能够与“bullying”对应的词语。既然许多语言中与“bullying”对应的译词在内涵上存在差异,那么汉语中“欺负”一词与“bullying”完全对应的假设不得不受到质疑。对欺负现象进行系统的词源学考证将有助于回应这一质疑,并揭示出欺负的本质内涵及其与“bullying”在内涵上可能存在的差异。
截止2014年4月,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的心理学学科领域中以“欺负”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标题中含有“欺负”的文章共74篇,其中实证研究报告46篇(CSSCI来源期刊文章31篇,被试的母语均为汉语)。在同样的数据库中以“欺侮”为关键词搜索,标题中含有“欺侮”的文章共12篇,其中实证研究报告8篇(CSSCI来源期刊文章1篇,被试的母语均为汉语)。此外,有两篇英文文章以汉语使用者为被试,并将研究结果以“bullying”为对应译词发表。十多年来,“欺负”一词一直是绝大多数国内心理学研究者用来翻译“bullying”的汉语词,并在测量问卷中采用该词来表述相关内容。然而,截至目前,尚没有研究者考察过“欺负”在汉语中所表达的内涵与“bullying”在英语中所表达的内涵是否一致,也没有考证过“欺负”一词在汉语中的出现时间、表现形式以及发生过哪些语意流转等。
词源学考证是考察字或词的使用起源、历史以及它们随时间发生的形式和意义上的变化(Marko, 2005)。它是在文献学的研究传统上发展起来的,研究中通常需要查考不同历史时期和地理环境中所形成的文献资料,在没有可用的早期文献的情况下则通常以语系为对象进行考证,如乌拉尔语系和南岛语系(孙炜,2003)。汉语属于汉藏语系,约在3000年前开始形成,其文字构造在2000多年的历史中保持了相对较高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针对汉语的词源学研究是在传统训诂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旨在考证汉语自身的词汇来源和发展变化,是一种语言内部的考证研究。对汉语字、词的词源学研究既无法像英语一样通过比较语言学的方法推论某种原始共同语,也无法追溯到最初的根词。通常的做法是整理同一词族内的相关派生词的意义引申脉络,并分析它们之间派生分化的发展过程,从而理清它们的构词依据。汉语词源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古代汉语书面语,且按照自古至今的历史顺序来探求字、词内涵的演变过程。
“Bullying”一词自引入国内之后通常被翻译为“欺负”或“欺侮”,且主要被译作“欺负”(张文新,武建芬,程学超,1999;张文新,2002;张文新,纪林芹,董会芹,2006)。源于中国学术期刊网的搜索结果表明,我国台湾地区,一般采用音译的“霸凌”(baling)一词。“欺负”是现代汉语中的常用词,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现代汉语常用词词频词典》,1990)。欺负具有“欺压,侮辱”的释义,但是,欺压或侮辱的内涵是否能够囊括力量较强一方对力量较弱一方实施伤害的所有形式(身体伤害、言语伤害和关系伤害)?汉语中的欺负或欺压是否与西方研究者所提出“bullying”现象具有等同的内涵?汉语中是否存在更准确地表达欺负现象的其他词语?为此,有必要对汉语中的“欺负”进行词源学考证研究,从而厘清“欺负”现象具有的本质内涵和界定性特征。
二、方法
(一) 工具
主要使用语言类工具书和汉语经典著作。例如,《说文解字》、《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英汉大词典》以及诸多经典典籍或著作(如《左传》、《红楼梦》等),具体参见结果部分。
(二) 分析方法
训诂法。分别追溯和解释“欺”、“负”二字的构字元素和原始语意,并解释和推论“欺负”语意的建构方式和后续的演变过程。
文献考证法。借助古汉语和现代汉语的相关工具书、学术著作和经典文学作品来查考“欺负”现象的内涵、表现形式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变化特征。
比较法。分析与“欺负”语意相近的字、词在内涵、表现形式和使用语境上的特点,进而比较不同历史时期“欺负”与其近义字、词间的异同。
三、结果
(一) “欺”、“负”书写形式的变化过程
汉字书写形式的变化经历了图画文字、表音文字和形音文字三个阶段。其中图画文字是甲骨文前身,现尚无法解读文字的声与义。甲骨文、金文、金文大篆属于表音文字阶段,在此基础上演进出来的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等均为形声文字。中国大陆于1956年推行汉字简化方案,之后简体字成为中国官方用字。在汉字记载历史上,“欺”、“负”二字的书写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见表 1。
表 1
表 1 “欺”、“负”在书写形式上的变化过程
甲骨文与金文(BC14-BC11世纪)
金文大篆(BC11世纪-BC219年)
小篆(BC219-AD8年左右)
繁体隶书(BC221年至今)
简体(1956年至今)
欺
待考
欺
欺
负
待考
负
备注
盛行于商朝
盛行于西周至战国
盛行于秦与西汉
秦汉时期开始盛行
现代官方形式
注:BC=公元前,AD=公元,以下同。
表 1 “欺”、“负”在书写形式上的变化过程
(二) “欺”、“负”语意内涵的变化过程
1. “欺”的语意内涵的变化过程
“欺”为形声字,形从欠(小篆:),声从其(小篆:)。“欠”与出气、说话有关;“其”本意为竹子,在“欺”字中无实际意义。欺,诈也,具体而言就是采用虚伪的言行隐瞒真相,使人上当,即欺骗的意思(《说文解字注》;《辞海》)。“欺”的欺骗语意在汉代及其之前的典籍著作中就已经存在。例如,《战国策·秦策一》(公元前77-公元前6年左右)中的“苏秦欺寡人”,《汉书·韩延寿传》(公元32-92年)中的“或欺负之者,延寿痛自刻责:‘岂其负之!何以至此?’”,其中的“欺”均表达欺骗的意思。汉代以后的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中一直保留并使用“欺”的这一语意,且现代汉语中存在许多表示欺骗语意的常用词和成语,如欺骗、欺诈、童叟无欺、欺上瞒下等。
“欺”字在汉代之后新增了“力量相对优势一方伤害弱者,即欺负、凌辱”的意思。能够追溯到的最早使用该语意的出处是唐代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公元712-770年)。其中写道“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其中的“欺”字就是欺负、凌辱的意思。此后在清代曹雪芹的《红楼梦》(约公元1784年)中也发现了使用该语意的语境,如“先骂大总管赖二,说他‘欺软怕硬’,有好差使派了别人”。在随后的现代汉语中出现了很多表达这一语意的词语和成语,如欺负、欺侮、欺凌、欺辱、欺压、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众欺寡、欺软怕硬、欺人太甚、欺行霸市等等。然而,目前尚无法考证“欺”的“欺负、凌辱”这一语意是如何产生的,仅能证实这一语意早在1200余年前的文学作品中就已经开始被使用,并且在现代汉语中也被广泛使用(词频为70,《现代汉语常用词词频词典》,1990)。
2. “负”的语意内涵的变化过程
“负”为会意字,从人守贝(金文大篆:;小篆:),有所恃也(《说文解字注》p281)。贝在古代意指贝壳,是财富的象征。“负”的构型是人站在贝上,即人以财富为基础,从而会意为依恃的意思。从这一语意来看,负是一个使动词,用来表达依恃某某东西,且暗含所依恃的对象十分有价值。“负”的依恃语意在汉代及之前的典籍著作中就已经存在。例如,战国时期(公元前372-公元前286年)《孟子·尽心下》中所记载“虎负隅,莫之感撄”,此句中的“负”即为依恃的意思,且依恃的是“隅”(险要地势)这一有利条件。再如春秋时期《左传·襄公十四年》(公元前约556-公元前约451年)中记载“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西汉《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公元前145-公元前87年)记载“秦贪,负其强。”,其中“负”字均同样表达依恃的意思。本文认为,依恃这一语意是“负”字最原初的造字意图。
《辞海》中“负”字还有其他9种语意,其中动词语意6种,名词语意3种,具体语意请参见《辞海》第458页。本研究只集中考证与“欺负”构词可能有关的“负”的其他两种语意:违背、背弃;遭受。对于“违背、背弃”而言,西汉《史记·项羽本纪》(公元前145-公元前87年)中“田荣者,数负项梁”的“负”字就是采用了这一语意。再如,罗贯中(约1330-1400)《三国演义》中“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负”字也是此意。此外,现代汉语中也同样存在许多表达此语意的含“负”词语和成语,如负心、负情、负约、忘恩负义、负心违愿、背义负信等。由此可见,“负”的这一语意自汉代就已出现,且被一直沿用至今。对于“遭受”而言,元末明初刘基(1311-1375)在《赠周宗道》中写道“负屈无处诉,哀号动穹苍”,其中的“负”字就是“遭受”的意思。在古汉语中,“负”字用作此意时通常表示遭受不幸或痛苦,如负屈衔冤、负讥、负霜等。“负”字的以上两种语意主要用于与其他字词合成后表达消极语意或用于消极语境。
目前,查考的文献中尚无对“欺”与“负”二字合成渊源的阐述,本文推测“欺”、“负”合在一起的语意联结方式有两种可能:一是依恃自身强大力量(“负”)而欺压凌辱弱者(“欺”),“欺负”实为负其强而欺压软弱;二是欺压凌辱弱者(“欺”)并使其遭受痛苦(“负”),“欺负”实为欺压软弱并使其痛苦。两种方式都能解释现代汉语中的“欺负”所表达的语意,且都凸显了使动关系双方的力量不均衡性特征。结合上文针对“欺”、“负”二字的训诂学考证结果,欺负应该是一种使动方依恃自身强大力量故意伤害弱者的行为,且通常会给弱者带来痛苦的结果。这一内涵暗示出的界定性特征有三个:一是故意性,欺负行为是使动方故意实施的行为;二是力量不均衡性,使动方的力量优于受动方,且这种力量不均衡性是使动方事先有所评估的;三是伤害性,使动方所实施的行为伤害到了受动方。
(三) “欺负”语意的近义字
本研究进一步查阅了与“欺负”语意相近的古汉语字,并通过分析它们的使用语境来厘清其与“欺负”在意义、感情色彩和用法上的异同。与“欺负”近义的古汉语字有三个,分别是“侮”、“凌”和“辱”。
“侮”(金文大篆:;小篆:)为形声字,形从人且从每,声从每(变读为mǔ)(《说文解字注》)。“每”意为“一种有机体自发产生并覆盖其表面的细丝状事物”,引申为“覆盖”、“笼罩”。“人”与“每”联合起来表示“蒙人”。后引申为“(对人)轻慢,不尊重”的意思。《礼记·曲礼》中有一句“不侵侮”,其中的语意就是轻慢的意思。该语意在一些合成词中也有使用,如侮易、侮慢、侮忽、侮笑等,但是这些词语在现代汉语中的使用频次均低于11(《现代汉语常用词词频词典》,1990)。“侮”的另一动词语意则较为常用,即“欺负、侮弄”。在古汉语中有这一语意的记载,如《诗·豳风·鸱鸮》(公元前约1046-公元前600年)中写道“或敢侮予”,《左传·昭公元年》(公元前约556-公元前约451年)中写道“不侮鳏寡”。从使用具体语境来看,该语意下的“侮”字均可用“欺”字替代,即为“或敢欺予”、“不欺鳏寡”。这一语意的“侮”字能够明确表达出使动关系双方间的力量不均衡性,如“不欺鳏寡”中的鳏寡通常都是弱势者。这样一来,汉语中有文字记载的欺负现象可以被追溯到至少2600年前,比用“欺”字表达欺负现象的时间至少要早1400余年。然而,在古汉语中,“侮”的具体语境难以十分具体化,所以不能确定“侮”的伤害方式是言语的侮辱、身体的折磨,还是通过人际关系实施的损害。
“凌”(金文大篆:;小篆:)为形声字,形从仌(bīng)且从夌(líng),声从夌。“夌”意为“四边形的平面”。“仌”与“夌”联合起来表示“横截面为四边形的冰粒”(百度百科,2013a)。“凌”字语意多达23种之多。其中与“欺负”相近的语意有两种:一是“侵犯、欺凌”,如《楚辞·九歌·国殇》中的“凌余阵兮躐余行”;二是“侮辱”的意思,即侵害他人的声誉,如《国殇》中“终刚强兮不可凌”。可见,“凌”字能够一定程度上表达伤害的语意,但是并不能表达出使动关系双方的力量对比关系。此外,“凌”字同样不注重表达具体的伤害方式。
“辱”(甲骨文:;金文:;小篆:)为会意字,是“辰”下加脚(止)或加手(又,寸)的形象。本义为耕作。“辰”是“蜃”的本字,古代以蜃为农具进行耕作。这个意义后来写作“耨”(nòu)。后引申为“耻辱”(百度百科,2013b;在线新华字典,2014)。该字在《辞海》中有一个语意与“欺负”有关,表示“侮辱”的意思,例如,《左传·昭公五年》中有一句“足以辱晋”。“辱”的这层语意侧重强调对别人的声誉或地位的侵害,而没有指明是否伤害到他人物质利益和身体健康。从使用语境来看,“辱”字可以表达伤害他人的语意,其强调受害结果且为声誉或地位的受损;“辱”字既没有明确指明关系双方的力量大小关系,也不强调伤害的方式。
四、讨论
(一) 欺负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有文字记载的能够表达欺负语意的字是“侮”,出现在距今至少2600年前的《诗·豳风·鸱鸮》中,能够表达该语意的词语是“欺侮”,出现在距今2200年左右的《逸周书·酆保》中。“欺侮”一词虽然表达欺负语意,但是根据古代汉语中单字表意的习惯,该词可能是“欺”和“侮”两个能够表达实际意义字的一次结合使用,此处的“欺”字可能表达欺骗语意。查考证实,“欺”字最早出现在文献《战国策·秦策一》中,其表达的语意是欺骗,而不是欺负。“欺”表达的欺负语意是在后来的汉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并逐渐替代了“侮”字的这一语意。
长期使用过程中,表达欺负语意的字和词语虽然有所变化,但是具体语境中所描述的强者伤害弱者的行为现象具有高度一致性。“欺负”的内涵界定是:使动方依恃自身强大力量故意实施的伤害弱者的行为,且通常会给弱者带来痛苦的结果。该种行为的界定性特征有三:一是故意性,欺负行为是使动方故意实施的行为;二是力量不均衡性,使动方的力量优于受动方,且这种力量不均衡性是使动方事先有所评估的;三是伤害性,使动方所实施的行为伤害了受动方。由此可见,欺负是攻击行为的一种亚类,且其区别于其他攻击行为的核心特征应该是关系双方间的力量不均衡性。本研究从词源学角度提供的证据表明,重复发生性不是欺负的界定性特征,更不是欺负的核心特征。这表明汉语中的欺负现象与西方的“bullying”现象在内涵界定上存在重叠,均能表达强者伤害弱者的语意,但是汉语环境中的欺负现象更为强调关系双方间的力量不均衡性,而不是重复发生性。
用来表达欺负语意的字、词等均注重强调强者伤害弱者的行为属性,而不具体指明伤害的方式。即便在具体的使用语境中,也难以判断强者伤害弱者的方式是身体的、言语的、关系的还是多种方式一起使用。进一步考证欺负语意的近义字的使用语境发现,它们所描述的伤害行为也不指明伤害方式。西方研究者在考察“bullying”时,通常会考察伤害的具体实施方式,例如“physical bullying”(身体欺负)会被具体化为打、踢、抓、咬、推搡以及勒索、抢夺、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Olweus, 1993)。然而,在实际的人际冲突过程中,身体与言语方式的伤害具有高度并行性,实施身体攻击的同时,通常会伴随言语攻击或侮辱等。此外,即使是单纯的实施言语欺负,攻击者的身体优势也可能为其实施言语攻击提供了前提。因此,如果人为地分开考察言语欺负与身体欺负,可能会降低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二) 关于词源学考证
词源学考证是语言学领域的研究工作,与心理学研究产生交集的可能性很小。然而,五年前我们在思考国内欺负现象不受研究者重视的原因时,产生了这样一种假设:西方的“bullying”与中国的欺负可能在文化渊源上存在差异,因此直接借鉴“bullying”的内涵界定和测评工具并不能真正揭示欺负现象的本质、危害以及发生发展机制等,从而难以引发本土研究者和公众的共鸣。此后,对欺负现象进行词源学考证的结果不仅很好地回答了我们当初的疑问,而且发现国内心理学研究中词源学考证工作十分缺乏。近四十年来,随着国内心理科学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主题和问题从西方引入,跨文化比较研究也日益增多。然而,研究者通常对关键术语的语意内涵持有跨语言一致性的潜在假设,研究中直接忽视不同语言间的语意内涵差异对研究结果的影响。
词源学考证没有引起心理学工作者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用来表述许多研究主题或问题的汉语字、词难以直接判断是否存在语言间的语意内涵差异。欺负与“bullying”是其中一例。再例如,“shyness”在很多英文词典中都直接翻译为“害羞”,然而陈英敏等(2012)进行词源学分析发现,“shyness”的内涵所对应的应该是汉语中的“羞怯”,而不是“害羞”(陈英敏,高峰强,武云鹏,2012)。阅读陈欣银等人以中国人为被试发表的“shyness”为题(2006-2013年间共发表 6篇)的英文研究报告发现,对应的中文译词也应该是“羞怯”。如果按照惯例将其翻译为“害羞”,则容易误解研究结果,甚至误导教育实践。诸如此类的术语还有很多,如自尊(self-esteem)、道德或品德(morality)、心理理论(theory of mind)等等。语言是文化和历史的记录符号,也同时对人的行为和心理现象进行概括、评价和解释。因此,心理学研究中,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属性的研究主题或问题中均可能存在术语内涵的跨语言差异。
虽然国内少有研究者针对自身研究主题进行词源学考证,但是规范英文学术术语的中文译词工作曾经非常受重视。例如,张厚粲,孙晔和石绍华(2006)主编的《现代英汉-汉英心理学词汇》一书为规范国内心理学研究的统一用语做出了重要贡献。本研究在借鉴已有词源学考证框架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字、词的起源、演变过程以及近义字的考证,是对词源学研究框架的一次积极探索。
五、结语
本研究通过词源学考证证实了欺负这一跨文化心理现象存在语言内涵上的差异,暗示心理现象的跨文化差异结果可能会受到语言表达差异的影响。欺负现象有别于西方的“bullying”现象,它具有漫长的汉语文字记载历史,且内涵特征高度稳定,其界定性特征为故意性、力量不均衡性和伤害性。重复发生性是“bullying”但不是欺负区别于攻击的核心特征。词源学考证并不都能获得差异性的结果,但它应该是心理学领域开辟新的研究主题或引进新的研究主题时所做的首要工作。